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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《图丽杯》第九届摄影新秀十杰评选活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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暨广州摄影艺术沙龙月赛章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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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为进一步发展我市摄影活动,配合我市进一步促进精神文明建设,建立国际文明大

都市,并本着为摄影事业培养人才,多出作品的原则,在广州图丽摄影冲印有限公司的

大力支持下,2007年继续举办《广州市第九届摄影新秀十杰》评选暨广州摄影艺术沙龙

月赛活动。

    一、此次活动在鼓励和培养摄影界新人,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。凡已加入省级

摄影会以上摄影组织的人员不得参与此次活动。

        二、参赛作品提倡新作,(凡参加过市一级展览或影展的作品或以往参加过沙龙月

    赛的作品不得参与)。月赛每人每月送稿不超过十幅,并必须符合月赛主题,旧作品一

    律不得参赛,否则不予评选。

    三、稿件规格为5R以上,彩色、黑白均可,作品可装裱,背面必须注明作者姓名、

通信地址、邮政编码、联系电话。作品著作和肖像权由作者负责。

    四、凡参加本赛事作者,即被视为同意其获奖作品在本会会刊等作宣传展出用途。

不再另付任何费用。

    五、凡违反上列条款者,将会被取消参赛资格和积分记录。

    六、摄影艺术沙龙月赛奖项分为:

    金        1    发给奖品及证书;

    银        2    发给奖品及证书;

    铜        3    发给奖品及证书;

    优      6    发给奖品及证书;

    积分计算方法:金奖6分、银奖4分、铜奖2分、优秀奖1分。凡在图丽制作的获奖作

品加0.5分,但须加盖图丽制作章。

    七、“摄影新秀十杰”是由摄影艺术沙龙月赛积分前十名作者获得,(年终最低积

分必须超过12分,否则不作“十杰”排名)如积分相同,则以奖项等级张数来决定。全

年参赛不能少于四个月。

    八、“摄影新秀十杰”者,授予“广州市第九届摄影新秀十杰”奖牌及证书。

    九、沙龙地点:广州市东华东路342号云香酒楼三楼。

    十、沙龙时间:每月第一个星期日晚上8时许(详细安排请看沙龙安排表)。凡遇

当月有节日的,推后一个星期举行。

    十一、在交稿地点及评选时间:

1)广州市中山三路东皋大道义兴园16号地下  陈小姐  电话:83841311   88187707

2)图丽冲印有限公司,广州市环市东路326,电话:83882478

3)参赛作品于每月沙龙当晚收稿。

4) 每月沙龙讲座后,月赛接着现场公开评选,评选结束马上颁奖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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