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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发展我市摄影活动,配合我市进一步促进精神文明建设,建立国际文明大
都市,并本着为摄影事业培养人才,多出作品的原则,在广州图丽摄影冲印有限公司的
大力支持下,2007年继续举办《广州市第九届摄影新秀十杰》评选暨广州摄影艺术沙龙
月赛活动。
一、此次活动在鼓励和培养摄影界新人,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。凡已加入省级
摄影会以上摄影组织的人员不得参与此次活动。
二、参赛作品提倡新作,(凡参加过市一级展览或影展的作品或以往参加过沙龙月
赛的作品不得参与)。月赛每人每月送稿不超过十幅,并必须符合月赛主题,旧作品一
律不得参赛,否则不予评选。
三、稿件规格为5R以上,彩色、黑白均可,作品可装裱,背面必须注明作者姓名、
通信地址、邮政编码、联系电话。作品著作和肖像权由作者负责。
四、凡参加本赛事作者,即被视为同意其获奖作品在本会会刊等作宣传展出用途。
不再另付任何费用。
五、凡违反上列条款者,将会被取消参赛资格和积分记录。
六、摄影艺术沙龙月赛奖项分为:
金
奖
1名
发给奖品及证书;
银
奖
2名
发给奖品及证书;
铜
奖
3名
发给奖品及证书;
优
秀
奖
6名
发给奖品及证书;
积分计算方法:金奖6分、银奖4分、铜奖2分、优秀奖1分。凡在图丽制作的获奖作
品加0.5分,但须加盖图丽制作章。
七、“摄影新秀十杰”是由摄影艺术沙龙月赛积分前十名作者获得,(年终最低积
分必须超过12分,否则不作“十杰”排名)如积分相同,则以奖项等级张数来决定。全
年参赛不能少于四个月。
八、“摄影新秀十杰”者,授予“广州市第九届摄影新秀十杰”奖牌及证书。
九、沙龙地点:广州市东华东路342号云香酒楼三楼。
十、沙龙时间:每月第一个星期日晚上8时许(详细安排请看沙龙安排表)。凡遇
当月有节日的,推后一个星期举行。
十一、在交稿地点及评选时间:
1)广州市中山三路东皋大道义兴园16号地下
陈小姐
电话:83841311
88187707
2)图丽冲印有限公司,广州市环市东路326号,电话:83882478
3)参赛作品于每月沙龙当晚收稿。
4) 每月沙龙讲座后,月赛接着现场公开评选,评选结束马上颁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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